.貸款對象
(1)實際從事農(漁)業之農(漁)民。
(2)農(漁)民團體。
(3)辦理農機代耕或出租業務之農(漁)民。
.貸款用途
(1)用於購置全新農業機械或自動化設備(均可含附屬設備)其機種、機型或牌型,以中央主管機關正式核定者為限。
(2)用於購置經中央主管機關個案核定之全新農業自動化設備(均可含附屬設備)。
(3)用於投資改造(改裝)傳統農業設備為自動化設備,以有關投資計畫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者為限。
(4)前列農業機械或自動化設備限供作從事農業之用,其屬於同一機種者,每一戶以貸款一台(套)為原則,同機種汰舊換新時,應將舊機有關貸款還清後始得辦理。
.最高款額度
(1)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台幣2000萬元;畜牧部分為新台幣3000萬元。
(2)貸款額度以購置或投資實際需要金額90%為限。
(3)購置或投資設備經中央主管機關另定有最高貸款金額者,不得超過該限制。
.貸款利率
(1)電動、油電混合動力之農機:中華郵政2年期定儲機動利率減0.555%(目前為年息0.54%)。
(2)其他:中華郵政2年期定儲機動利率減0.305%(目前為年息0.79%)。
電話:(03)5201119 分機26